
近日,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城区开展控违拆违日常巡查时,发现惠民路126号房屋新建钢架棚。经核查,居民杨某某未取得相关审批建设手续,执法队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对其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整改拆除。
3月8日,当事人未按规定时限自行整改,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辰阳街道办事处依法对该违建钢架棚实施强制拆除,出动执法队员24人,执法车辆4台,拆除面积40平方米。
下一步,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增加城区巡查频率,重点加大对钢架棚等小微违法搭建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抢搭抢建、乱搭乱建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居民自觉抵制违法建设,共同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一审 黄学丽
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 童忠平
三审 张智峰
责编:彭炼
来源: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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